租车常识
 

租车常识,租车须知,如何租车?


一、救援和出险的介绍:

1、一旦您所租的车辆出了状况,不能正常驾驶,您需拨打预订中心的电话通知救援,救援人员会电话与您联系。如在电话里能够解决,救援就会在电话里告诉您如何排除故障;如在电话里不能够解决,救援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您所在的位置,为您排除故障。

2、一旦您在外出险,您首先需要拨打122电话通知交警前来处理,交警需出据一张事故责任判定书,这张事故责任判定书是保险理赔的依据,然后您再拨打预订中心的电话保险,由预订中心通知保险部,您只需等保险部联系您协助办理保险理赔业务。如果您是在居住小区里,或是在非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内出险,您需要向当地安委会要一张证明。

3、事故修理费在300元以下的由客户自己支付;300元——1000元之间的由保险公司全部赔付;1000元以上的由客户支付20%的加速折旧费,其余部分由保险公司赔付。

二、经济的租车的小窍门:

如果您是出游用车,最普通的车型价格为250元/天,要是开车在重庆近郊玩儿上一圈,也很划算。如果您要开车去外地,您必须先告知门店,并交相应的长途附加费、购置附加费证明的押金,以保证在外地的不时之需。非会员每天限驶260公里,超公里收费因车型不同收费不同。如果您肯定会超公里数,您可以提前告知门店,或押一定数目的钱在门店,会以半价收取超公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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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是以支付(或收取)租金的形式取得(或让出)一项资产的使用权的经营业务。租赁有两个基本的当事人,即出租方和承租方。所谓出租方即将其所拥有的资产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单位或个人;所谓承租方即指从他人手中租用资产的单位或个人。租赁一般是通过契约的形式来实现的。租赁契约即规定出租人在一定的时期内将资产的使用权转让给承租人的一种协议,即租约。
按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的归属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形式。
一、经营租赁主要是为满足经营上的临时或季节性需要而发生的资产租赁。
特点:
1.与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实际并未转移,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仍归出租方所有。
2.出租人一般需经过多次出租,才能收回对租赁资产的投资。
3.经营租赁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不能延至租赁资产的全部耐用期限。
4.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将设备退还给出租人;或可根据一方的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二、融资性租赁是指在实质上转移与一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一种租赁。
特点:
1.出租方仍然保留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但与租赁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
2.租约通常是不能取消的,或者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才能取消。
3.租赁期限较长,几乎包含了租赁资产全部的有效使用期限。
4.在一般情况下,融资租赁只须通过一次租赁,就可收回租赁资产的全部使用投资,并取得合理的利润。
5.租赁期满时,承租人有优先选择廉价购买租赁资产的权利;或采取续租方式;或将租赁资产退还出租方。



租车或买车 准车族需理性消费


在人潮涌动的长春汽博会上,到场的参观者中有一大批是准备购车的准车族,他们在选车的同时也在憧憬着美好的“有车生活”。的确,拥有一辆私家车,改变传统的生活方式,已经成为许多老百姓的生活目标,可是又有多少人准备好应对随之而来的各种烦恼呢?

油价上涨牵动新车族神经

“首要是油价问题,从6月初到8月初93号油价每升涨了0.4元多,尤其是在北京这样拥堵的交通环境,加上车正处于磨合期,夏天还要开空调,而且自己也是新手,油耗有多大可想而知!每次加油时看着显示器金额一直往上翻,心情就……”在北京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赵雪松无奈地告诉记者。

油价上涨已经成为新车族最为头疼的问题。事实上,从2005年3月份以来,短短几个月时间油价变动了好几次。以赵先生所用的93号汽油为例,从3月23日到7月23日,93号油经历了如下的变动:年初每升3.66元-3.92元(3月23日)-3.79元(5月24日)-3.96元(6月25日)-4.26元(7月23日)。

而在长春汽博会期间,很多有购车想法的参观者也对记者说“油价太贵了”,“买得起可用不起”。而现在更麻烦的是,可能买了车还没办法用,因为买不着油了。最近,珠三角地区出现了大面积的“缺油”现象,广东、广西等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成品油供应紧张的局面,因此出现了媒体报道的“我出8块钱(每升),你卖给我点油吧”的“奇闻”。

高油价之外还有很多闹心事

从事计算机行业的长春人吕女士在汽博会上对记者说:“我的一位朋友前不久刚买了辆捷达二手车,大概五万左右吧,可才开了一周,车就丢了,特别闹心。”吕女士事实上很想买车,主要是方便父母出去旅游,但这件事对她影响很大。吕女士说:“朋友所住的小区很正规,他也交了物业费,可小区就是不管,而且他的车因为是二手车,犯不上再买保险,所以也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

吕女士说,电视上曾曝光过花八万元就可以买把万能钥匙,一般什么车门都能打开。在吕女士看来,丢车还不算最大的风险,长春现在开车的新手很多,车被刮被碰现象越来越多,而更令人恐怖的则是交通事故隐患。有资料显示,2005年1到4月份,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155453起,造成31068人死亡,1587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6.5亿元。

此外,买车图个出行方便,现如今很多时候反倒变成了不方便。吕女士说,长春在这方面还算不错,但是在个别繁华路段或者交通高峰期,道路还是比较拥挤的。而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都市里,塞车似乎已经成为家常便饭了,许多新开发的小区一到上下班时间,道路简直成了“国际汽车博览会”,各种汽车黑压压摆满路面,一点一点地蠕动着前行。

买车不如租车:准车族需要理性消费

吕女士还告诉记者,她有好几个有钱的朋友,买了两三套30万左右的房子,可就是不买车,在这些人看来,买车用车还不如打车。

她以一辆10万元左右的家用轿车为例算了一笔账,一辆车一般的使用年限为15年,按每年养路费1200元左右,保险费4000元左右计算,如果不算那些名目繁杂的洗车费、汽车美容、换零部件,那么15年的养车费用就达到78000元。买了车还要用车,最重要的就是油费,以每百公里耗油8升,一年跑1.2万公里,按现在93号油每升4.26元计算,那么15年的油费就达到了61344元。考虑到因为车型折旧而导致的耗油量增加,最后得出的费用肯定要大大多于计算得出的结果。即便如此的话,所有的费用总和也达到了239344元。

如果打车的话,按照高标准的每天40元计算,15年不过21900元。事实上,在很多城市,包括像长春这样的省会城市,打车的起步价才5元。

高汽车费用和低打车费的比较结果让人一目了然。最近,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国家相关部委表示将会尽快推出燃油税,此项税收无疑也是为了调节汽车消费,纠正社会上存在的奢侈的汽车消费现象。事实上,一些新车族也承认,由于周围同事朋友都买了车,为了面子,所以也就打肿脸充胖子。近期有报道称,北京可能将实行欧III排放标准,而欧III标准的轿车只能使用97号以上的汽油品种,这就意味着汽车消费者的使用成本又要提高了。

当然,拥有汽车的确很方便,比如说周末驾车去郊区散散心。但事实上,没有私家车也可以实现这些想法,汽车租赁公司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汽的老工程师程正先生说,告诉准车族们一些有车族的烦心事,并不是为了打击汽车消费,而是要号召购车族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追求享受而不顾实际。如今中国已经成为能源消耗大国,所以中央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社会,而对于个人而言,理性地进行汽车消费便是很好的一个贡献。





给需要租车的公司支几招

一、找租车公司支招

由于大租赁公司手续齐全,车型种类和数量以及信誉方面有较大优势,公司租车最好选择大公司。小型汽车租赁公司不仅选择余地小,费用也不比大公司节省。一些小公司在转租别的公司汽车的同时,往往多加了一些手续费,因此,小公司租车费用有时比大公司还贵。
另外,大租赁公司如果接手二年期以上的合同时,一般都能应客户要求为专门购买新车,小公司能做到这一点不多。

二、出现事故支招

出行途中如车出现故障,租赁公司一般都会及时给承租方换车,有些公司还赔偿所耽误的时间,即租赁时间按所耽误的时间顺延,另外如果有租车公司没有相关明确规定的,那承租方最好及时提出,以便争取更多主动。

需要提醒的是,如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并与租赁公司联系,由租赁公司与保险公司联系,再由保险公司派定审员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眼下,租车行业行规一般是,最初汽车修理费及医疗费由承租方(租车人)垫付,待保险公司赔偿金到位后,如损失在赔偿金以内,则承租方不用赔偿,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赔偿金以外的部分。同时,承租方还要赔偿该车在修理中造成的误工费。

三、选车支招

选择车况好的车十分重要,租车时可先检查所租车辆行车证登记日期,一般一两年内上路的新车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然后,检查其外观有没有严重划痕,轮胎钢圈是否变形等。最后,试驾时要听发动机声音是否异常,检查刹车时方向盘是否会跑偏。另外,还要注意该车所买保险种类以及出发登记时间是否准确,油量和里程数也应检查。



汽车租赁暂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汽车租赁业管理,保护汽车租赁业经营人(以下简称租赁经营人)和使用租赁汽车的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租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除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客运以外的各类客车、货车、特种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的租赁经营活动。   

第四条 汽车租赁业的发展实行统筹规划,多家经营,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汽车租赁业的管理。交通主管部门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履行汽车租赁业的管理职责。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汽车租赁业收费项目。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规定本辖区汽车租赁业收费标准,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 开停业管理   

第六条 经营汽车租赁业必须具备以下技术经济条件:

(一)配备汽车不少于 20辆,且汽车车辆价值不少于200 万元。租赁汽车应是新车或达到一级技术等级的在用车,并具有齐全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二)须有不少于汽车车辆价值5% 的流动资金。

(三)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停车场面积不少于正常保有租赁汽车投影面积的1.5 倍。

(四)有必要的经营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车辆技术、财务会计等岗位上应分别有一名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具有法人资格。   

第七条 申请经营汽车租赁业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持街道、乡级人民政府或主部门证明和企业组织章程、经营可行性分析报告、资信证明等有关材料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由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

(二)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四)按批准的数量购置车辆,办理租赁汽车入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车辆第三者责任险,到道路运政管理机构领取营业性《道路运输证》。   

第八条 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收到租赁经营的申请后,应根据其具备的技术经济条件和社会需求进行审定,于45日内作出答复。   

第九条 租赁经营人终止经营,应于 s日前向原审核、批准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有关手续,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三章 租赁活动管理   

第十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遵守道路运输和价格方面有关法律、法规,接受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依照交通部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加强车辆技术管理,保持租赁汽车技术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 租赁经营人必须按省级价格主管门规定和租赁收费标准收费。   

第十三条 办理租赁汽车业务应签订租赁合同,必须使用由各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汽车租赁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内容应包括:租赁经营人名称、承租人名称、租赁汽车车型、颜色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号码、道路运输证号码、租赁期限、计费办法、付费方式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第十四条 租赁经营人增加或减少租赁汽车,必须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申请增办或缴销有关证件。   

第十五条 租赁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治安防范措施和经营管理的各项制度,加强内容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六条 租赁汽车车主必须与汽车租赁经营人名称相一致。凡不是租赁经营人所属车辆、未办理汽车租赁业合法经营手续的车辆,一律不得用于租赁。

第十七条 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对租赁经营人的经营资格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管理,对租赁经营人实行经营资格、技术经济条件和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   

第十八条 承租人租赁汽车,必须出具能够证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和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必要时须有可靠单位给予经济担保。   

第十九条 承租人租赁汽车,应对承租汽车进行检查,确认租赁汽车技术状 况良好,并要核对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等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行车中应随车携带上述有关证件。   

第二十条 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须按照道路 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 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第二十一条 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在履行租赁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门调解,或申请合同管理机关、仲 裁机关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交通主管 部门或其委托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二)租赁经营人未按本规定第七条领取《道路运输证》擅自营的,处以每车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 万元。

(三)承租人在行车中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处以每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四)租赁经营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收取租赁费用的,处以所收费用30- 50%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0000元。

(五)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处以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上罚款。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提出复议又不起拆且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机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和执行汽车租 赁业有关法规,认真履行职责,违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部门可根据本规定 制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1998年4月1日起施行。



租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租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承租人在租车期内,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马上停止驾驶,并通知租赁公司。同时,还应遵从租赁公司的指示。

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造成租赁车辆的损失,承租人则应马上通知租赁公司并将汽车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



汽车租赁要承担的责任


承租人在车辆辆正常维修、保养、年审和保险由租赁公司负责。因承租人延误车辆的保养或年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在租赁期内,承租人要按《车辆使用手册》操作及保养。在出车前,必须作常规检查,如机油、刹车油、冷凝水、轮胎气压和灯光等,若发现问题,须速送中心指定的维修点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有义务妥善保管好,使用好所租用的汽车及其有关的证件,保持车身清洁直到归还租赁公司为止。如有遗失应即时通知租赁公司及有关部门。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允许有损害本中心租赁汽车所有权的行为。

1 、对租赁的车辆不得转让、转租、销售、抵押及投资等任何侵犯租赁公司所有权行为。

2 、不得将租赁的车辆进行营运、体育、军事、竞赛等,严禁装载易燃易爆或腐蚀物品。

3 、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任何违法乱纪活动。

4 、承租人因经营不善关闭、停产、被兼并或破产时,除租赁公司外,其他债权人元权处理租赁公司租出的车辆。

5 、未经租赁公司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不得改装或加装车内结构。

属承租人的责任人引致发生事故、损伤、死亡、遗失及被盗等时,承租人应向租赁公司如实报告并支持营业补偿费和损害赔偿金,规定如下:

1 、车辆的证件及资料如有损缺、丢失,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和费用,同时还须承担自丢失证件之时起至补证完毕之日的全部租金。

2 、承租人对发生事故的赔偿,承租人承担保险公司规定不予赔付的而实际需支出的费用,心脏承担因事故引起的刑事责任。

3 、车辆被盗、被抢时,承租人要承担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的金额赔偿给本中心;承租人还须承担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该期间 50% 的租赁费用;办理索赔时承租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的单据,如实填写机动车出险报告单等证。

发生事故后,承租作必须马上通知有关部门和租赁公司并保护好现场。

承租人自行负担租赁车辆的燃油、过桥费、保管费等消耗费用。

承租人在租车期间,租赁汽车发生事故时,无论事故大小,都要马上向租赁公司报告事故的情况,并提供有关所需的资料证据。

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租赁公司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人按所拆零件价的 2~3 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租车期内,发现车辆异常或故障时应马上停止驾驶,并通知租赁公司。同时,还应遵从租赁公司的指示。

由于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造成租赁车辆的损失,承租人则应马上通知租赁公司并将汽车送到指定修理厂修理。


租车需要哪些手续
租车手续
所需材料
申请单位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原件)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合同或公章
承租方经办人本市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原件)
申请个人
本市居民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驾驶证(原件)
非本市居民
身份证、 驾驶证(原件)
担保人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港、澳、台同胞及外宾
返乡证、护照(原件)
中国驾照(可代办中国驾照手续)(原件)
担保人本市户口薄、身份证(原件)

夏季租车谨防车辆自燃


最近常见有汽车自燃的报道,的确,这天一热,汽车是爱出毛病,就跟人天热时容易中暑似的,咱可得注意了,特别是租车的时候更得当心了,因为有些汽车租赁公司的车,开的人多,如果保养又跟不上,就更容易出问题了。

原因——多因保养不及时

据消防部门统计,今年发生机动车火灾中,96%以上是自燃,其中就有近70%系电气原因所致,占了机动车火灾的六成多。

天气变暖后,如果不注意汽车保养,行驶中汽车机油挥发造成机件磨损,电路出现各种问题,导致火灾发生。

据消防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行车中车辆突然起火多会有一些预兆,比如加速突然感到乏力,制动踏板力度突然变轻,或是带有转向助力车辆方向盘突然变重,都有可能是燃油油管、制动液油管或动力转向油管发生泄漏。此时应立刻靠边停车熄火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如果行车时进气扇处于启动状态,油料泄漏后车厢内多能闻到味道。而在火灾刚刚发生的暗燃阶段,车厢内也会闻到明显的焦糊味。

对策——五种技巧要牢记

“心细”是第一防线。出车前,要经常查看低、高压电路是否短路、漏电、松动;检查化油器是否回火、油路是否漏油、排气管是否放炮,如有问题,应立即检修;保持蓄电池通气孔畅通也很重要;还要注意,年久车辆要及时更换线路,否则漏电会引燃漏油;驾乘人员养成良好的习惯也很重要,如不在车内抽烟等等。同时车内要配备有效的灭火器械。

沉着处理化危机。一旦发现汽车失火,不要惊慌,马上停车熄火,切断油源,关闭油箱开关和百叶窗,并立即离开车厢。如果车厢门无法打开,可以从挡风玻璃处脱离。如果着火范围较小,可用车上现有的物品进行覆盖。如果着火面积大,又无灭火器材,火情危及车上货物时,应在扑救的同时,迅速把货物从车上卸下。但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做好油箱防火防爆工作。若汽车失火危及周围群众或引起更大灾害时,在灭火的同时,汽车必须驶至安全区域。

发动机起火勿掀盖。如果发动机舱内已经起火,车主切记不要莽撞打开机盖灭火,因为此时前机盖温度往往高达数百摄氏度,极易烫伤手部,而且机盖打开后大量氧气涌入,很可能导致火势瞬间增大;可将前机盖拉开一个小缝,再用灭火器对准起火点全力喷射。

不乱放易燃易爆物品。一次性打火机制作工艺粗糙,在烈日曝晒下车厢内局部温度可能高达?50℃以上,很可能造成打火机爆炸引发火灾;而杀虫剂、摩丝、内饰清洁剂、柏油清洗剂等喷雾器内同样饱含易燃气体,受热时也可能发生爆炸。

科学处置保安全。发生因撞车、翻车等车祸而引起的火灾时,应首先报警,立即抢救伤员,并对汽车采取有效的扑救措施。在扑救火灾时,驾驶员以及其他人员应脱去身上穿的化纤衣服,注意保护暴露在外面的皮肤,不要张嘴呼吸或高声呐喊,以免烟火灼伤上呼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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